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鑫联石业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10万平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一、项目名称:泉州鑫联石业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10万平方米项目
建设规模:新建厂房及办公楼等配套建筑,占地面积6779m2,建筑面积6772m2
生产用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喷淋冷却废水,该部分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官桥镇内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官桥镇内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下洪溪。
项目废气主要为石材加工产生的粉尘废气。项目切割、磨光、切边等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厂界西侧临近国道324,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切割等工序产生的石材边角料,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沉淀污泥。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石材边角料和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沉淀污泥,石材边角料收集暂存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沉淀污泥经集中收集由相关单位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厂区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版权所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span>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和登录功能现由“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提供统一支持,用户在首次登录时,需注册账号方可使用。完成账号注册后,按页面提示登录系统即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