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环保部门对未验收先投产、未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7家环保违法企业及个人依法被予以行政处罚。其中,青岛万家鑫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石子加工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便正式投入生产,被处罚3万元,为本次执法检查被罚款额度最高的企业。
香精香料生产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平度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2万元。
石子加工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
小型塑料制品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验收投入生产,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0.8万元。
开办的电缆桥架加工厂,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从事电缆桥架加工,崂山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开办的青岛鸿达异形石材有限公司,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从事石材加工,崂山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四姜一湾能源供热站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崂山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
用于存放沾染聚氨酯密封胶的容器未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高新区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