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岑溪市马路镇黄牛砗花岗岩矿等7座矿山申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审核结果的公示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矿政管理矿产开发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岑溪市马路镇黄牛砗花岗岩矿等7座矿山申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绿色矿山“回头看”后续工作提升建设质量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403号)有关规定,经矿山企业自评申报、相关市县审核、自治区评估验收等程序,拟确定岑溪市马路镇黄牛砗花岗岩矿等7座矿山(具体名单见附件)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9日至27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提出,联系人:李宇鑫,联系电话(兼传真),邮箱:。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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